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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家陶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

点击:  发布时间:2015-11-03 09:32

根据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信息,2015年8月底到10月底,共有18个省份、64家陶企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,其中福建15家,山东13家、河南8家。

18个省份共64家陶企“上榜”

2015年8月底到10月底,有64家陶企出现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被执行人信息中。列入名单的陶企来自18个省份,其中以福建省最多,共15家;山东紧追其后,有13家陶企。另外,河南有8家,江西5家,广东4家,四川、湖北有3家,广西、浙江2家。云南、安徽、山西、重庆、河北、北京、江苏、上海、贵州则各有1家。

不少陶企是有重复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记录,多次“上榜”,其中次数最多的高达7次(福建的泉州市振兴陶瓷工艺有限公司)。“上榜”次数较多的还有福建省德化县时盛陶瓷有限公司(5次),福建省德化县兴源工艺陶瓷厂(3次),河南禹州市西联陶瓷有限公司(3次)。“上榜”2次的则有福建德化县健盛陶瓷包装有限公司、福建德化县瑞晟陶瓷有限公司、河南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、河南安阳市东成陶瓷有限公司、江西萍乡春海陶瓷有限公司、江西伟鹏陶瓷有限公司、云南和盛陶瓷有限公司。

失信原因多为欠款未还

货款、借贷款、运输费等是大头

上榜企业被立案的原因多为欠款未还,包括拖欠货款、运输费、燃气费、代理费,未能按期归还借款、违约金等。也有个别是其它情况,比如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,漳州市福岭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是因为劳动争议,佛山市道琼斯陶瓷有限公司则是因为未付原告7800的工资而“上榜”。也有因合同争议被起诉的,安阳市中福陶瓷有限公司就被要求解除与原告的售后回租合同,并返还一台全自动液压压砖机。

而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除临沂市玫尔美陶瓷有限责任公司、潮安县凤塘锋铨陶瓷制作厂、佛山市尚古陶瓷有限公司为“部分未履行”,上榜3次的禹州市西联陶瓷有限公司有1次“部分未履行”外,其它陶企均为“全部未履行”。

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多为“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”。